刘蕾 2025-11-26 13:58:44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的备用金,用于支付施工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或不可预见的费用。
发包人主导的备用金
暂列金额虽计入合同总价,但归属发包人支配,承包人无权擅自使用。其核心功能是应对工程中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设计变更、不可预见的材料采购或突发索赔。
区别于暂估价
暂估价用于必然发生但价格待定的项目(如特定材料单价),而暂列金额针对是否发生均不确定的费用(如突发签证、合同调价)。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暂列金额主要用于以下四类情形:
未确定的采购需求:签约时无法预见的材料、设备或服务采购;
工程变更与调价:施工中因合同约定因素(如政策调整)导致的价款变更;
索赔与签证费用:处理现场争议、工期延误等产生的额外支出;
专业工程预留:因标准不明确需专业承包人完成,且价格暂无法确定的项目。
金额设定与计取
无固定比例:通常按分部分项费用的5%-10%估算,复杂工程可适当提高,但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计税规则:需包含规费及税金,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费用调整。
使用与核销流程
发包人(或监理)审批后方可动用,承包人需提供支出凭证;
竣工结算时,剩余金额归发包人,超支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1.暂列金额与暂估价有何区别?
暂估价:必然发生但价格待定(如某品牌电梯单价);
暂列金额:是否发生不确定(如突发地质处理费用)。
2.投标时是否需填写暂列金额?
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否则可能导致废标。该金额由发包人设定,承包人不得修改。
3.结算时超支如何处理?
超支部分经发包人确认后纳入结算,由发包人支付;若有结余,则从合同价中扣除归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