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娟 2025-12-04 14:30:40
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分级税率制度,具体税率根据所得类型和金额分为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两类,其中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税率为3%-45%,经营所得为5%-35%,利息、财产转让等其他所得多为20%。
综合所得按年合并计税,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 不超过36,000元 | 3% | 0 |
| 36,000元至144,000元部分 | 10% | 2520 |
| 144,000元至300,000元部分 | 20% | 16920 |
| 300,000元至420,000元部分 | 25% | 31920 |
| 420,000元至660,000元部分 | 30% | 52920 |
| 660,000元至960,000元部分 | 35% | 85920 |
| 超过960,000元部分 | 45% | 181920 |
注: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在预扣时有特殊规则:
劳务报酬:预扣率分三档(20%/30%/40%);
稿酬:收入额减按70%计算,预扣率20%。
不同所得类型适用独立税率规则:
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等)
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2023-2027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比例税率(20%)
包括利息股息、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财产转让需扣除合理费用后计税。
特殊优惠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
稿酬: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14%)。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应税所得额=年收入-6万(基本减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
情景:年薪48万元(月均4万),三险一金月缴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每月3000元。
年应税所得额=480,000-60,000-(2000×12)-(3000×12)=288,000元
适用税率:20%(144,000元~300,000元档)
应纳税额=288,000×20%-16,920=40,680元。
综合所得是否每月单独计税?
否。按月预扣预缴(使用累进税率表),年度合并综合所得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劳务报酬100万元实际税负是否高达40%?
不完全准确。预扣时最高按40%计算,但年度汇算时并入综合所得,实际税率可能低于超额累进最高档(45%)。
个体户能否叠加税收优惠?
是。年应税所得额≤200万元时,除享受其他政策外,可叠加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更多政策细节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