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一欣 2024-04-23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2.餐厅、厨房每餐后要及时擦扫干净,台布、椅罩要经常换洗,各类物品要勤整理、勤擦拭,使之整洁有序,每周要大扫除一次;
3.餐厅、厨房排水应保持畅通,污水应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
4.餐厅厨房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禁止携带有毒化学药剂等进入;
5.盛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容器不得混用;
6.切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刀具等不能混用并分别保管;
7.笼蓖、菜盆、饭菜勺等小炊具用后要及时清洗晾干、放置有序;
8.锅、锅盖、笼屉、发面盆缸等较大的`炊具用后以热水洗净擦干,每周用碱水刷洗一次;
9.机械用具如压面机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10.食具要定期消毒,病员食具要专用独放,防止传染。
1.单位负责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2.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3.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4.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5.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6.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1.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3.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5.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6..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7.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8.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9.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1.有专用加工场地,工具、容器要专用,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3.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4.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3.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5.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标准》;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8.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9.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3.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1、执行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度。将重要食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和每次进货食品的名称、来源、数量、时间、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时登记建档备案,做到“一户一档”、项目清楚、手续完备、材料规范,妥善保存。
2、执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购进食品时须向生产厂家和供货商索取票证。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证明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或者规定的证明(包括食品质量合格证、质量认证证明等)。证明食品来源的票据、证明,如税务发票、收据、商品信誉卡、出货单据、购销合同等。依据发票或收据等记入食品进(销)货台帐。以上材料规范存入“一户多档“档案内。
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执行食品质量进货查验登记制度。在进货时,索取并认真检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销售发票等经营性证明文件。
2、经营者查验食品质量、核对食品标识的主要内容: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品牌、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3、根据食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
4、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失效日期。
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食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6、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或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了解和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4、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储藏食品应隔墙离地20公分,存放食品的仓库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库内无老鼠、蟑螂及其他昆虫,不存放过期、变质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食品储存过程中采取保质措施,做好质量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2、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装卸食品不得接触地面,装车后除能加锁的运输车辆外,人不离车,运输食品的'车辆必须有防尘、防蝇、防晒、防雨设施。
1、执行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对经营的食品向消费者作出质量承诺。
2、对经检查、检测发现的有质量问题的食品,采取拒绝上市、撤下柜台、强制退市、追溯召回等措施,防止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上市。对库存食品进行清理查验,自觉抵制不合格食品。发现有可能或已确认为不合格的食品,主动采取中止进货、停止销售、召回、退货、就地封存等适当措施,并将退市食品、退市情况报管辖地工商所处理和备案;
3、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将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处置,并做好退市记录和处置记录;同时将退市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所;对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并在新闻媒体或者在经营场所入口处等显着位置设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批号、上市时间等内容。
4、凡上市的散(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确保经营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5、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6、经营者进货时应当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赔偿条款。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刘白玉
副组长:余叔畅高建伟杨飞
成员:行政值日人员、总务处主任
办公室电话:
2、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不得缓报、瞒报、谎报。
(一)、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保管制度
1、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以建立健全的台帐制度。
2、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6、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7、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8、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9、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0、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二)、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5、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6、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7、配备有盖的污物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8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11、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12、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三)、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4、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或等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细菌浸入。
6、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7、下班时,承包者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
3、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4、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5、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须经常对从业人员的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五)、卫生检查及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每天不定时地对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及服务部承包人提出改进意见。
2、强化督查。每天坚持学校行政值日人员巡查登记汇报制度,及时填写办公室制定的行政值日填写表中有关学校卫生安全日督查记录表,如遇重大事件,当天值日行政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汇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否则视为当天值日人员对食品卫生监管不力,责任自负。
3、食堂、餐厅及各部门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有权对食堂及服务部承包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4、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部门主任和校长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6、餐厅每日清洁1―3次,每周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并用消毒剂全面消毒,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7、员工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8、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9、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六)、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每样食品必须留足150克,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2、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便于检查。
3、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4、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5、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为加强学校餐饮安全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应的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学校食堂必须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
3、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并随身佩戴上岗。
4、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制售工作。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应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落实监督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6、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并落实从业人员卫生规范、清洗消毒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库房管理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记录。
7、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8、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9、餐饮用具每班用后应洗净,餐饮用具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
10、食品原辅料必须到持有有效证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本批次产品合格的卫生检验(疫)报告书和供货票据。并建立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登记台账,对所购进的.食品及基原米进行详细登记,做到索证资料齐全,登记台账清晰。
11、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12、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13、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藏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14、保持库房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隔墙保管。
15、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16、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
17、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信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为了切实保障单位职工身体健康,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特制定以下餐厅管理制度:
一、遵循为机关职工、会议和来往客人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到饭菜色鲜味美,干净卫生、服务周到,方便及时。
二、餐厅工作人员须认真履行职责。
三、餐厅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开饭,保持杯、碗、筷、盏清洁卫生、放置有序和定时消毒。加强食品的.管理,禁止食用腐烂变质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四、接待省、市、县(区)来访人员,原则上提供工作餐,但须向办公室报告,方可安排。注重饭菜质量,杜绝浪费。
五、餐厅职工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将餐具互借他人,来访人员使用公共接待餐具,加强公共餐具的消毒管理。
六、加强成本核算,购物手续清楚,并与实物相符,厨房管理员要对当天购进的食品进行查验,若发现有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除追究采购员责任外,要集中销毁。要注意节约使用水、电、气。
七、会议伙食,按会议标准办理,不上名酒、高档饮料和昂贵菜肴。
八、厨房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讲究烹调技术,注重饭菜质量,要严格管好食堂设备,餐厨用具和粮油、副食、酒水等,不得自开小灶,不准擅自在餐厅请客就餐。
九、餐厅工作人员要随时保持个人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师生的饮食安全和卫生防病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确保饮食安全和卫生防病工作得到具体落实。
二、对食堂操作间、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并进行彻底大扫除,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进行彻底清理和销毁,并做好餐具清洁消毒等工作。对学生教室、各专用教室等公共设施进行打扫及消毒。同时,每年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营养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三、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即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培训、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留样菜以及食品卫生检查的书面记录。
四、学校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规范进货渠道。食品加工过程中要烧熟煮透。小卖部必须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
五、加强饮水的`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饮水机,在开学前必须对食堂蓄水池进行清洗,确保学生喝到足量的饮用水,并做好饮水器具的消毒和记录工作。
六、做好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广播等形式,结合季节性、突发传染病及食源性疾患的预防,对师生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严格执行突发事件的上报制度。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或者不明原因的突发事件,应迅速上报疾控部门。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有专门的食品库房储存食品,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食品贮存场所应当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成品、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应分开贮存,整齐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
5、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6、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7、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8、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9、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0、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二、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四、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五、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六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及存放场所(橱柜)有明显的标记。
七、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八、学校食堂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建设与环境要求
一、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责任制。并配备一名副校长主抓食品卫生管理。
二、学校食堂实行承包制,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是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三、食堂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应有相对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食品出售间及用餐场所。
四、食堂加工操作间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墙裙。
3、地面应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有一定的坡度易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防蝇、防鼠设备,有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备。
5、禁止供应荤素凉菜。
五、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无经消毒的餐具不准使用。
六、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品采购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按规定索取证件。禁止以下食品: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洗、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食品,未经兽医部门检验,不合格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的小包装食品等。
二、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食品存放处禁止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食品在烹制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四、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三、对从业人员的要求
一、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必须有健康证。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能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本工作。
二、对从业人员的具体要求:
1、工作前,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的水洗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准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四、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食堂要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二、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和食品操作加工间,以防意外发生。
三、学校对食堂人员要制定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计划,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
四、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万一发生此类事件应立即停止营业,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保留现场,并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
以上管理制度,望广大伙食人员及炊工人员严格遵照执行,建立食堂卫生人追究制,对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和纪律处分。
龙源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与服务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现制定田林中学食堂内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望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学生,领会精神,坚决贯彻。
一、食堂必须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办出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食品(原料)采购
(1)肉类采购必须要有肉品检验检疫证明。
(2)豆制品采购必须要有送货清单。
(3)蔬菜采购必须要有农副产品批发时常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4)其它食品采购要有对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三、食品贮存要有专人负责,通风良好有效,离地隔墙,分类分架,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的生活用品,无鼠迹、苍蝇、蟑螂等。
四、餐饮具清洗应当有专用水池,荤、蔬清洗池应分开。
五、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食品原料应当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与不洁物。
六、食品原料必须新鲜洁净,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七、不得加工凉拌菜、生拌菜。不得加工改刀菜。食品必须烧熟烧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度,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八、熟食品必须要有留样,数量不少于250克,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九、食堂如有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重新食用前应确认未变质,并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卫生部门体检后的健康证,持证上岗。
十一、工作完毕要清扫干净工作场所,保持食堂的整洁。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三白”上岗(头戴白帽子,口戴口罩,身穿白工作服),不戴耳环、首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衣服等。
十三、冰箱内存放食品生、熟必须分开。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4..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7.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1.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2.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3.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4.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5.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6.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7.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8.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9.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1.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5.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6.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