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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招聘高校毕业生韶关(浈江区)考区资格审核通知

admin   2023-07-2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韶关(浈江区)考区资格审核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招聘高校毕业生韶关(浈江区)考区资格审核通知(图1)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经研究,划定韶关市浈江区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资格审核对象及递补

韶关市浈江区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招聘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无法联系或逾期未能提交齐全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三、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15日(上午8:40-12:00,下午2:40-5:30)。

(二)递补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16日(上午8:40-12:00,下午2:40-5:00)

(三)资格审核地点:附件2

(四)联系电话:0751-8879880。

四、资格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报名登记表》(考生从报名系统自行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在同一张纸上)、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仅招聘岗位要求“**党员”的提供)、按照招聘岗位表要求,需提供相关资格证和职称证,以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设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四)报考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卫生院(岗位代码为:2311266060231、2311266060232)、韶关市浈江区审计服务中心(岗位代码为:2311266060351)、浈江区老干部大学(岗位代码为:2311266060355),因岗位要求“有两年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专职从事公共卫生服务、药学、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同期同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合同职责应写明专职公共服务岗位、药学岗位、管理岗位等相关字眼对于岗位有明确定义的文件等佐证材料,并且出具资格审核对象具体从事的工作职责及年限证明等材料作为佐证依据。

以上各项证明需提供原件1份,各项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五、资格审核的内容和要求

(一)资格审核的内容。资格审核将严格按照《公告》及报考指南规定执行,重点审核考生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特别对以相近专业报考或岗位要求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审核。

(二)资格审核要求。

1.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资料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2.按照《公告》要求,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提供一份亲笔签名的承诺书。考察阶段,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3.按照《公告》要求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特别是在加分项目上显示有加分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属于大学生村官的,须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属于“三支一扶”计划的,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属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须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属于“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的,须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4.按照《公告》要求,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考生已征得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须提供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备注”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签名,以示负责。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报名登记表》中的“报名人员承诺”栏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6.报考人员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

7.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考生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如面试、考察等后续阶段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六、其他事项

(一)请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笔试成绩与入围资格审核分数相近的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联系电话与系统上报名表一致,如有变化,请提前联系告知。联系电话:0751-8879880),参加资格审核时佩戴口罩。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考察、体检等事宜,将在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751-8879880(韶关市浈江区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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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韶关(浈江区)考区资格审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gzj.gov.cn/zw/rszk/content/post_2470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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