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丹 2025-12-11 11:58:38
初级会计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颁发,具体领取需通过考试后向当地财政局或指定机构申请。以下为详细说明:
双部门联合颁发
初级会计证书由人社部与财政部共同批准核发,证书全国通用且永久有效,代表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执行机构角色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负责考试组织、证书印制及编号管理,但最终颁证仍以两部门名义进行。
通过考试后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考后审核(部分省份适用)
部分地区实行资格后审,需提交学历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审核通过方可领证。
领取方式与地点
电子证书:2024年起多数省份开放电子证书下载,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查询下载。
纸质证书:由考生所在地财政局或人事考试中心发放,具体通知见当地财政官网。
补办与销毁规定
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机构代管5年,逾期销毁;
证书遗失/销毁后,可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办,需提供身份证及考试通过证明。
| 事项 | 要求说明 |
|---|---|
| 证书查询 | 通过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输入证件号查编号及真伪 |
| 继续教育 | 证书永久有效,但持证人需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获取学分(次年起执行) |
| 材料清单 | 身份证、学历证、成绩单、2寸照片;高中毕业证丢失需学校开证明 |
注:各地流程或有差异,建议关注报考地财政局最新通知。证书吊销仅涉及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