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一欣 2025-01-19 09:07:35
按照《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1+N”补充招聘工作经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2人进入拟聘用公示范围,现予以公示。
一、拟聘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1日-10月16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受理电话:0471-3355866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2023年10月11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关于对2023年度上半年1+N补充招聘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1011175107.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