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一欣 2023-10-31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岗位管理办法》《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8月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有关规定,现对以下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专干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湾路105号光明交安委办209室;联系电话:0755-84457445)。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8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拟聘...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0872914.html